滨江新区办事处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环境新冠病毒监测采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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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早发现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关于做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环境新冠病毒监测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119号)文件要求,滨江新区办事处对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环境新冠病毒进行了监测。监测对象包括餐饮场所、宾馆、农贸市场、***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环境,且每周不少于20个从业人员样本和10个环境样本。采集后,由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统筹做好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截止12月7日晚,辖区内共完成公告场所从业人员180份,环境采样4***份,均为阴性。
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保障辖区人员的健康安全,真正把各项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消除疫情反弹风险隐患,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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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06: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