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行动计划解读
9月28日南京市农委负责人对《南京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介绍,南京市在制定《南京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行动计划》时,着重对照省目标体系,找出南京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由6大类21项指标构成,去年南京在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考评中位居第三。但是有3项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数,分别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财政支农增幅高于一般预算增幅百分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行动计划就是围绕补强这三个指标展开的。
指标一: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现状:省2010年实现值59.9%,南京54.85%,低于全省水平5.05%。
目标:省2020年目标值70%,南京2015年目标值70%,比省里提前5年完成。
举措:构建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围绕设施农业、生物农业、种源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关键领域,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农业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和转化,强化现代农业园区的科技孵化作用,将园区打造成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载体;重视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每年引进、培养20名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立现代农业创新创业首席专家和专家团队制度;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到2015年全市发展和培育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强市。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科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各郊县。
指标二:财政支农增幅高于一般预算增幅百分点
现状:省2010年实现值,高9.57%,南京高7.07%,比省里低2.5个百分点。
目标:省2020年目标值,高20%,南京比省里提前5年实现。
举措:实施积极的财政支农政策,切实贯彻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支农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以现代农业为主导的街镇、村(社区),实行现代农业推进奖补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现代特色产业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扶持。逐步扩大农业补贴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标准,使农业生产经营基本上能够取得社会平均利润。对农业1115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耕地和养殖水面给予一定补助。对新发展的有机农业,在3年转换期内每年每亩补贴400元。同时,积极探索低碳经济条件下工业、城市对农业、农村的生态补偿方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县。
指标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现状:省2010年实现值43%,南京42.29%,比省里低0.71个百分点。
目标:省2020年目标值80%,南京2015年将达到72%。2020年南京实现值将超过省里目标。
举措: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组织体系,打造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工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村社集体资产合作。实施千社升级、百社示范行动,加快将农民合作社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鼓励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对农户的覆盖率和带动力。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发展,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职业农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切实提高全市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00家,社员超过20万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发展到600家,社员150万以上;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200家,年销售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委农工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郊县。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