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日将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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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进行了工作布置。
补助对象为本市家庭生活困难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如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长期患大病、因病发生医疗费金额较大等原因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位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助300元。
据悉,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于2011年1月6日前完成补助对象审核工作,补助资金在1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到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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