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公示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公示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收到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转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40件(城建类17件、电力类3件、通讯类3件、工业类5件、公安类1件、国土类1件、国有资产类1件、环保类2件、机构人事类3件、交通类46件、教育类4件、林业类9件、农牧类2件、水利类30件、卫计类4件、文化旅游类3件、其他类6件)。目前,已办理落实102件、正在办理27件、今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11件。
一、已办理落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02件
城建类15件。
1.城关镇代表团徐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对我县城区及主次干道长期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扰乱居民正常居住生活秩序的整治》的建议。9月26日,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60余人参加的整治工作组,目前,已清理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800余户,按照疏堵结合、划行归市的思路,引导300余户经营者进入小河沟便民市场、城南农贸市场、联营市场等场所进行经营。同时在龙泉南路、小河东一路、小河西一路等设置了夜食街,对夜食摊点进行逐步规范。现已安排县城管局制定了小河便民市场农改超方案,待审定后实施。拟对城北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对占道经营现象逐步规范管理。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尽快整改财神镇石坪村梁子组垃圾处理不善问题》的建议。财神镇石坪村良子组垃圾场只作为垃圾临时堆放场,县城区生活垃圾在垃圾中转站压缩的过程中,已用药剂作了除臭和灭蝇处理。在此垃圾临时堆放场运行的几年间,已对垃圾进行了多次覆土。目前正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推进水泥厂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对原修建的城区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确保城区及周边乡镇生产、生活垃圾得到及时、高效处理。
3.城关镇代表团徐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地质队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建议。地质队片区已纳入赫章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现正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4.城关镇代表团徐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议搬迁现在使用的客车站》的建议。县政府已与贵州黔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城区客运站投资建设合作协议,已于9月28日动工建设,目前场地已平整完成,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下半年投入使用。
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潘顺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把结构乡纳入2015年市级示范小城镇建设申报》的建议。县住建局2015年已向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申报将结构乡列为县级示范小城镇,未获批准,今年将创造条件继续申报。
6.古达、威奢代表团李保飞、赵才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县委政府把集镇所在地居民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建议。2015年已将六曲河、兴发、河镇、双坪、可乐等乡镇集镇所在地居民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我们将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逐步组织实施。
7.古达、威奢代表团李保飞、赵才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古达、威奢纳入东部城镇规划》的建议。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县城总体规划评估,古达、威奢纳入东部城镇规划的建议已提供给县城总体规划评估设计单位,我们将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中统筹考虑。
8.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杨兴举、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垃圾填埋场》的建议。1月13日至15日,县政府邀请了省建设厅城乡规划设计院、省化工研究院、省地勘院等部门专家对垃圾无害化处置系统建设进行了选址,待选址确定后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可将老城区、东西城区及珠市、水塘等周边50公里村镇垃圾进行集中处理。
9.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袁龙盘、贺才应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雀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支持海雀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度实施方案。投资1450万元建设海雀寄宿制学校,已完成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000万元;投资200万元建设海雀医院,已完成一层:投资200万元建设海雀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场平工程;投资200余万元完善窜户路、院坝硬化,安装路灯,修建垃圾池,已完工;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美丽乡村”,正在实施中;投资600余万元建设海雀生态博物馆,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下步将按照规划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10.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罗妮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赫章钢铁厂职工住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妈姑片区已纳入2015年赫章县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正在开展,原赫章钢铁厂职工住房将按照规划逐步实施。
1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杨英、陆光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雉街列入市级特色小城镇建设示范乡》的建议。2015年已向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申报将雉街乡列为市级示范小城镇,未获批准,今年将创造条件继续申报。
12.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罗妮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妈姑滨河大道将新老镇区连接为一体提升妈姑副中心城镇品味》的建议。该项目已纳入妈姑镇小城镇建设规划,已争取生态移民等工程分期分批实施。
13.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罗妮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争取车站、农贸市场等新镇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妈姑镇车站、农贸市场等新镇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妈姑镇小城镇建设规划,正在积极争取资金申请立项建设。
14.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罗妮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争取二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生态移民搬迁等项目,在拱桥新镇区建房,使新厂、老厂何家冲地质灾害区住房全部搬迁(二期搬迁工程)》的建议。目前,县政府主要领导已组织国土资源局、妈姑镇等制定了妈姑镇地灾搬迁方案,按照群众自愿搬迁的原则,一期工程计划搬迁1133户,现已搬迁600余户。二期工程正在积极争取建设。
15.城关镇代表团陈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早修建赫章民中校门前人行天桥》的建议。民中校门前人行天桥因设计变更,拟和狮山二期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预计5月份启动建设。
电力类3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李纪能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水塘乡小河边工业孵化园用电负荷不足》的建议。现水塘乡小河边工业孵化园无用户生产,不存在用电负荷不足的问题。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徐永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兴发乡街中间高压线路的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已整合投入棚改资金等约120万元,由兴发乡牵头统筹进行解决。
3.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农村陈旧电路》的建议。已拟定需提升改造项目上报省电网公司,待批复后实施。
通讯类3件。
1.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罗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六曲河镇院子村、火卡村、穿洞村长冲组建移动通信机站》的建议。2015年初,已在六曲河镇新建了新店、六曲街上、川洞、板房、家竹、乌鸦、草塘等机站,在古基乡新建了古基街上机站,现已投入正常使用,六曲河镇院子村、火卡村、穿洞村长冲组均已覆盖。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韩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寨村麻窝组、海子村以午组、革闹村大黑山、中寨村大地组通讯机站建设》的建议。2015年初,已在六曲河镇新建了火卡、新店、六曲街上、川洞、板房、家竹、乌鸦、草塘等机站,在古基乡街上、海子坝、中寨村,哲庄乡场坝、苏奶等新建机站,现已投入正常使用,中寨村麻窝组、海子村以午组、革闹村大黑山、中寨村大地组均已覆盖。
3.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通讯网络覆盖率》的建议。2014年末至2015年初,在妈姑镇新建了核桃园村、穿洞村机站,现已投入正常使用。经安排信号测试员到各村进行信号测试,珠市乡3G机站已基本覆盖到各村。
工业类5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金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进步,推动园区冶金企业稳步发展》的建议。已与毕节学院合力建立了产学研基地,采取高校毕业生到园区企业见习和企业人员到高校培训学习的方式,用高校学院先进前沿的理论知识及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园区冶金企业发展。正在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成立科研中心,适时邀请行业内专家对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解决企业存在的科技难题。力促企业与金融部门对接协商,争取科研贷款贴息减息,最大程度减小企业研发及生产风险。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韩贤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将小微企业政府补贴资金补助到位》的建议。在2015年2月份安排小微企业补助资金100万元、4月份安排100万元、5月份安排97.65万元、6月份安排111.6万元、7月份安排111.6万元、8月份安排172.3万元进行兑现,目前2013年、2014年已基本兑付完毕。2015年已兑付144万元。
3.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政府帮助老百姓解决生活燃煤》的建议。今年以来,县政府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整合技改扩能、机械化改造、补勘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县内多数煤矿正在进行兼并重组,已安排县工能局根据各乡镇缺煤情况指定生产煤矿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供应。
4.双坪、罗州代表团徐飞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罗州乡建设一个加油站》的建议。罗州加油站已于2012年3月申报并获得省商务厅批复,目前正在积极与中石化毕节分公司协调建设事宜。
5.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妈姑工业园区经火落冲经德块地至珠市园区大道、马鞍山经德块地至珠市的园区大道,实现妈姑、珠市、雉街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目前,妈姑至珠市矿区二级油路工程已安排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招投标工作,该条油路建成后,将为妈姑、珠市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其他路段的建设正在积极规划,争取尽早建设。
公安类1件。
城关镇代表团胡凤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城区内按路段规划门牌号》的建议。已安排县民政、规划部门对新增建成路段、街道进行调研、审核、申报和命名;安排县公安局对新建路段门牌号进行规划设计,将根据新建街道、路段的命名情况进行更新。
国土类1件。
妈姑、珠市代表团罗妮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珠市乡的土壤进行改良、提高土地单产》的建议。除农户自行购买的绿肥种种植改良土壤外,在2013年对珠市乡实施3000亩土壤改良的基础上,2015年,又调整1833斤绿肥种给珠市乡发放给农户种植,改良土壤700亩。
国有资产类1件。
古达、威奢代表团赵才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原供销社、粮管所、烟草、司法等部门闲置的资产、土地等收回,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的建议。经核实,粮管所、司法所无闲置资产;根据国发〔2009〕40号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保持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对所提建议中对原供销社资产进行收回的建议已从盘活资产的角度进行了安排;对烟草部门存在的闲置固定资产,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烟办〔2012〕276号)要求,县政府已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批复后方可统一安排使用。
环保类1件。
城关镇代表团徐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县县城区前、后河河道环境污染严重》的建议。2015年以来,县政府多次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县境内的前、后河,雉街河等重点流域内铁矿石洗选厂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前河、后河、雉街河河水水质已恢复正常。下步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整治力度,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机构人事类2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达依乡规划执法中队建设》的建议。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已将全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空编职数31名全部纳入招聘计划,现已聘用27人,其中达依乡2名,均全部到岗到位。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谢杨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乡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已将赫章县环境保护局向招聘领导小组呈报的招聘人数纳入招聘计划(其中:赫章县环境监测站1人、赫章县环境监察大队1人、赫章县污染物减排办公室1人),现3人已全部到岗到位进行了岗前培训,同时对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提升了执法监管能力。
交通类22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龙成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扩建珠市至雉街公路(油路)》的建议。珠市至雉街乡公路已踏勘测设完成,正在进行设计工作,按照7.5米宽度设计,待上级批复后尽快进行修建。
2.双坪、罗州代表团徐飞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帮助修建罗州至双坪观音岩的油路(14.3公里)》的建议。罗州至双坪地段已按通乡油路的建设标准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待计划下达后实施,罗州、双坪交界处至观音岩段共3.5公里已按通村油路建设标准修建,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3.双坪、罗州代表团潘圣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立项解决双坪至铁匠的通乡油路建设》的建议。双坪至铁匠已按照通村水泥路建设标准修建,现已竣工投入使用。
4.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修建达依乡清河街至达依村至沙坝村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建议。达依乡清河街至达依村至沙坝村通村水泥路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5.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达依乡银庄至坪子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建议。达依乡银庄至坪子通村水泥路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6.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修建达依乡海噶至元地村通村水泥路》的建议。达依乡海噶至元地村通村水泥路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7.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李贵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水塘堡乡营丰至塘口、黄泥至沙木箐两条通村公路》的建议。水塘堡乡营丰至塘口、黄泥至沙木箐两条通村公路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8.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结构至鸿发煤矿至安乐岔河的通乡油路》的建议。结构至鸿发煤矿已修建为6.5米宽的运煤公路;鸿发煤矿至安乐岔河路段已规划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9.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郭应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修建六曲至赫章县城快捷通道》的建议。六曲至县城快捷通道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考虑目前全县建设资金压力,待条件成熟后再确定如何实施。
10.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韩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县人民政府在2015年启动并建成古基乡2014年度已经勘测完成的49.5公里的通村水泥路工程》的建议。2015年启动建设古基乡通村水泥路8条共53.27公里,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1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野马川至金山片区油路建设》的建议。野马川至大花水已规划为乡道,按6.5米宽度建设,待上级批复后及时启动建设;大花水至金山片区按通村水泥路建设标准修建,目前已全面完工。
12.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給予资助解决平山30公里的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建议。平山乡一村一路仅差发香河村,属水库淹没区,其余通村路已全部建成。
13.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珠市彝族乡台沙坝至兴山村村委会、朝天冒水至玉碗井至矿山村委会,矿山村至开五矿山的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建议。台沙坝至兴山村村委会通村水泥路已全部修建完成;朝天冒水至玉碗井至矿山村委会和矿山村至开五矿山已纳入通村水泥路规划,但该路段属矿山公路,按通村水泥路标准建设质量等级不够,正在争取资金按矿山公路等级修建。
14.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袁龙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镇乡通村水泥路建设(海雀村长海组至花泥村坪子组、海雀村长海组至双河村转宝组、红房村至双河村委会通村路)》的建议。海雀村长海组至花泥村坪子组、海雀村长海组至双河转宝组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红房村至双河村委会通村路建设计划已上报市交通局,待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1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部门解决财神镇至云南安尔跨省公路路基松软、路面稀烂问题》的建议。目前,财神至集发18公里通村水泥路已修建完成;财神集发至云南安尔只剩2公里路断头路未硬化,县政府将积极对接协调争取尽快建设。
16.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黄佑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双坪乡法都片区兴发村至铁匠乡薛家凹公路建设》的建议。双坪乡法都片区兴发村至铁匠乡薛家凹公路已建成投入使用。
17.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黄佑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铁匠至高原村的通村油路建设》的建议。铁匠至高原村的通村油路已建成投入使用。
18.双坪、罗州代表团潘圣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县政府立项修建双坪乡通村油路的建设(回水-海子;回水-金山、瓦店;福来厂-石庄-刺竹-铁匠乡源山;岔河-兴发村;双坪村-安山-高明-坪子村共5条道路)》的建议。上述5条通村公路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19.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文方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双羊公路(双坪至铁匠)重修及油化》的建议。双坪至铁匠公路已按通村水泥路建设标准进行修建,现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0.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黄佑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财铁油路辅处铁匠过境段提级改造工程》的建议。该路段已纳入旅游公路规划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2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德卓乡田坝村至辅处乡通乡油路建设》的建议。该条路的建设计划已向市交通运输局申报,待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22.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赫章至野马川快捷通道的建设》的建议。该条道路已按照城市干道标准设计建设,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可研已批复,征地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二号、三号隧道已启动建设,乌木段、车浪段已全面施工。
教育类4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王柬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追踪管理,强化学员技能培训》的建议。一是关于实行中职春季招生,导致义务教育年限缩水问题。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要求对不能升入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基本实现“人人升学”进入中职学校。为了保证既能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又能保障义务教育年限不缩水,县教育局采取在每年4月下旬新课全部结束复习一遍后,按中考级别组织一次教学质量检测,根据检查成绩,组织不能升学到普通高中的学生提前进入中职学校,稳定学生。这种做法只提前了1个多月时间,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来说,影响不大。二是关于中职招生“顶岗实习”问题。在我县开展中职招生的学校,招生资格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介绍来的,都有介绍信。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已督促县教育局只要发现这类问题及时与招生学校联系,立即予以纠正。三是关于有些中职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管理不到位,学生学不到真技能,辍学后反宣传的问题。作为县内唯一1所中职学校——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自2013年加入全省“百校大战”以来,已投入建设资金近8000余万元,补充了近100名教师,与深圳市兴明光公司联合办学,目前办学规模已达3000余人,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得到了极大提升。2015年,全省10所职业技术学校共开办了10个“赫章班”,共招收赫章籍学生543 人。
2.双坪、罗州代表团唐胜永、杨文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教育投入倾斜双坪乡学校建设》的建议。一是双坪乡中心小学校内绿化美化差的问题。教育局已督促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加强对该校的指导管理,现双坪乡中心小学校内绿化已得到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关于校舍陈旧问题,现《赫章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改薄规划)已得到省教育厅批复,县政府将按省厅批复及指导精神,逐年完善双坪乡学校办学条件。
3.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寄宿制学校增加生活教师等编制》的建议。县编委办核定全县学校编制时,考虑到学校实际情况,已为大型学校核定有校医、食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和机动人员编制。目前,全县各校教师基本饱和,虽然没有全部按照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但是学校通过安排教师轮流担任生活教师,负责寄宿学生的日程生活管理,基本能够满足学校寄宿学生管理需要。
4.平山、野马川代表团陶仁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村级学校寄宿生宿舍及配备宿管人员》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二五”以来,我县共实施中小学寄宿制工程108个,总投资23445.27万元,建筑面积198036平方米,预计可容纳学生49512人。截至目前,已建成农村寄宿制工程102个,完成投资21554.7万元,建成学生宿舍面积186709平方米,可容纳学生46676人。2015年秋季学期以来,我县已组织学生入住的学校有72所,共入住学生31198人,其中有留守儿童少年6049人。学生宿舍管理按照省有关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396人,校医6人,食堂工勤人员538人,宿管人员138人,心理健康教师394人。
林业类8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闵荣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珠市乡境内公路沿线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2015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建议。根据珠市乡人民政府申报,县林业局已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地块组织技术员进行规划,将珠市乡适合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共6022.6亩纳入201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予以实施。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阳光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滨河公园、城区沿河两岸种植柳树》的建议。滨河公园及沿河两岸绿化工作正在有序实施,已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赫章县城规划中绿化方案加快绿化进程,确保为赫章人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休闲环境。
3.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阳光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建议。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是2015年以来,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和环境保护“六个一律” “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70余起,处罚70余人次,收交罚款80余万元。其中: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妈姑、珠市代表团闵荣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提升珠市彝族乡红豆杉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根据赫党发〔2015〕1号文件《关于印发赫章县精准绿化实施意见(2014-2015年)的通知》精神,红豆杉产业化发展可与精准绿化相互衔接,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工程相结合推进,县政府已安排县林业局加强对乡镇精准绿化工作指导,在适合红豆杉生长的地方,引导群众选择栽种。
5.古达、威奢代表团赵才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县委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2013年、2014年核桃种植资金》的建议。2013年的核桃连片种植已验收完毕,属于扶贫项目资金的已按程序下拨有关乡镇,属于财政项目、林业项目的正在有计划地下拨有关扶持资金。2014年的核桃基地建设正在验收过程中,待验收结束后下拨种植扶持资金。
6.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上级部门解决财神镇核桃基地建设中技术服务跟不上及优质苗圃调不进的问题提议》的建议。经调查,出现优质苗木供应不足的问题,是因为其选择育苗主体实力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所导致。关于优质苗木调不进的问题,全县实行了“政府定价、乡镇育苗,就地育苗、就地移栽”的工作机制,抓好核桃苗木培育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赫章县2015年核桃育苗方案》,提出了育苗主体选择标准,苗圃基地监管措施等,确保优质核桃苗木需求。从2015年开始,全县大规模实施核桃品种改良工程,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连片核桃基地嫁接改良核桃品种工作。
7.妈姑、珠市代表团闵荣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妈姑镇25度以上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将荒山全部规划造林在2016年前完成》的建议。县林业局已经对妈姑镇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地块组织技术员进行规划,已将妈姑镇适合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共3661亩纳入201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予以实施。
8.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赵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25度以下坡耕地纳入标准绿化》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生态建设,将核桃产业作为可乐乡生态建设及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生态产业来抓,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范围内的耕地基本完成了核桃种植全覆盖。已经对可乐乡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地块组织技术员进行规划,规划面积3857.6亩。同时,将可乐流域列入2015-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
农牧类2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冯明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一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2015年4月1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增核编制1名,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编制为5名(赫机编办〔2015〕8号),已招考工作人员4名,已满编。2014年年底,全县27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前已配备农残速测仪下发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每年必须检测50个农产品样本。二是关于将农产品质量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5月11日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支出综合预算的通知》(赫府发〔2015〕51号),明确县级财政安排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三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每年都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种养殖大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袁龙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河镇乡养殖业扶持力度》的建议。2015年,已争取省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80万元,在河镇乡海雀村修建圈舍800平方米,购进基础母牛80头,项目正在实施中。下步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养牛发展资金,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项目安排尽可能向河镇乡倾斜。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时,在学员名额分配方面,尽量优先考虑河镇乡并适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河镇乡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水利类23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杨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修建达依乡和平村至海马村、娱乐村河堤建设》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力争项目早日实施,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2.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李贵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水塘乡政府所在地人饮工程问题》的建议。水塘乡政府所在地营丰村已于2007年实施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因工程竣工验收后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与使用导致提水设备被盗和被破坏。2015年10月计划通过白水沟和喜庆沟两股水源解决马圈岩村养鸡场和水塘乡政府的饮水问题,但因水量小,只能解决马圈岩村养鸡场的用水,目前正在寻找新的水源,设计最科学的方案解决。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王杰等代表提出的《修建结构乡中山村马家营小型水库》的建议。结构乡中山村马家营小型水库具有良好的水源,能够解决下游中山村村民的用水困难,解决下游土地抗旱排涝问题。但因地质原因不能成库,目前已规划在朱明乡安甲村修建洗羊塘水库(小(二)型),水库建成后能够解决中山村群众饮水及土地灌溉问题。
4.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助解决平山乡中心村至中山村引水灌溉沟渠》的建议。目前已争取到建设资金20万元,该项目交由平山乡政府实施,但争取到的建设资金不足,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早日完成工程建设。
5.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长冲村白岩脚组至中心村交界河沟治理》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落实项目实施。
6.野马川、平山代表团杨大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毛栗村人饮工程问题》的建议。所欠材料费已于2015年6月付清。
7.野马川、平山代表团陈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野马川至毛栗村河道治理》建议。野马川至毛栗村河道治理建设已完工,已治理河道请当地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对于垮塌河堤,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积极向上级水利部门反应,争取资金进行治理。
8.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德卓乡堰联河流整治》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9.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袁龙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镇乡河边村河堤建设》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0.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陆光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通雉街乡汞山村大树脚水淹坝消水洞,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县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1.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妈姑吊水岩和砂石槽子坡山塘》的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规划修建吊水岩水库和白虎山山塘用于解决妈姑新镇和妈姑工业园区工业用水问题,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2.双坪、罗州表团赵英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加大对发包的水利工程实施速度、质量的监管力度》的建议。已安排县水务局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正在实施进度缓慢、施工质量差、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13.双坪、罗州表团赵英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立项拨款解决双坪乡安山村的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目前安山村人畜饮水工程已列入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与需求“十三五”规划,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造和新建安山村的饮水安全工程,力争早日解决村民的供水困难问题。
14.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妈姑寨子、火乐冲、桃之防洪治理工程,启动妈姑河(老厂新厂至天桥、罗州)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议。妈姑河老厂新厂至天桥、罗州河道治理工程是妈姑河河道治理的一部分,现妈姑老厂(妈姑中学至砂石)段防洪工程正在建设,剩余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列入县“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5.双坪、罗州表团赵英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立项投资解决双坪乡五里村上半个村(江子、洼子、院子、上街四个组)的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列入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与需求调查“十三五”规划,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维修和重新改造好五里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争早日解决村民的供水困难问题。
16.双坪、罗州代表团唐胜永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双坪乡敬老院旁至双坪乡观音岩河堤》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7.兴发、松林代表团陈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雉街乡联发村水淹坝水利工程》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8.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杨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雉街乡大河村小米溪至双龙村流域防洪堤》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19.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文方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铁匠乡小城镇建设处的河沟治理》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20.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文方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殷家河沟至处卓村的大河沟治理》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将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2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赵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辅处乡下杨沟小山塘》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实施。
22.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李纪能等代表提出的《请求立项修建水塘乡草子坪小山塘》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县“十三五”规划,争取尽快启动建设。
23.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妈姑镇九股村饮水工程提水升级覆盖坪桥片区的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已将该项目列入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与需求“十三五”规划,下步将九股、平原、龙井、渔塘、莲花五个村实行联片供水,解决坪桥片区村民的供水困难问题。
卫计类4件。
1.闵荣昌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县政府历来重视对全县乡村医生的培训。一是每年都要推选一定数量的村医开展学历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2015年共有36名村医参加学历提升培训;二是我县与贵阳医学院等医学类院校签订协议,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医学类院校进修学习,确保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15年共选派10人到贵医附院参加进修培训;三是积极鼓励在职医务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进行奖励,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更大程度满足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四是利用省直各部门加大帮扶赫章的机遇,积极争取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对我县的帮扶,提高全县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目前,省医已派4个专家在县医院长期坐诊培训,2015年以来,对我县医务人员的培训达200余人次。
2.妈姑、珠市代表团刘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大资金投入建成有规模上档次的妈姑卫计中心》的建议。根据《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一乡一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15〕51号)规定,妈姑镇卫计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设在原计妇站,科室布局按“三科一室一部一馆”来设置。县政府正在对妈姑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重新选址在拱桥村移民搬迁点修建,占地15亩,新建4000平方米医技综合大楼,计划投资750万元。建成后的妈姑镇卫计中心医技综合大楼能满足整个医疗业务用房的需求,达到二级医疗机构建设的标准,满足妈姑镇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优质服务的需要。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毛朝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赫章县尿毒症患者透血化疗难的问题》的建议。2015年已组织8名专业人员到省医和六盘水市医院学习相关专业技术,并在县医院新大楼按照规范装修设立尿毒症透血化疗室,采购配备透血化疗仪器,将有效解决县内尿毒症患者看病难的问题。
4.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徐仁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合作医疗门槛费》的建议。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5年度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政策的通知》(黔卫计发〔2014〕54号)第三款第二点第一条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14〕108 号)第四款第一条第一点规定起付线。《赫章县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赫府办发〔2015〕38号)中制定了相关的起付线政策,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立不同的起付线。这些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问题以及我县住院率偏高的问题。
文化旅游类1件。
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龙成万、陆光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规划建设雉街双龙飞瀑景区》的建议。雉街双龙飞瀑景区已纳入《赫章县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在积极招商引资建设。
其他类6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阳光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严控滥办酒席、反对浪费的工作中,建议县人民政府一个政策、一把尺子抓下去》的建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赫委办发电(2014)75号),开展了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工作,督促指导乡村制定完善了《禁止滥办酒席村规民约》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宣传引导、村民自治、整合力量、责任追究等措施,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关于违规操办酒席的信访举报21件,执法监察中发现26件,调查核实47件,查实42件,均给予当事人适当处罚,在全县基本上遏制了滥办大办酒席的现象。
2.妈姑、珠市代表团闵荣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对农村滥办酒席的监督和管理》的建议。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赫委办发电(2014)75号),开展了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工作,督促指导乡村制定完善了《禁止滥办酒席村规民约》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宣传引导、村民自治、整合力量、责任追究等措施,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关于违规操办酒席的信访举报21件,执法监察中发现26件,调查核实47件,查实42件,均给予当事人适当处罚,在全县基本上遏制了滥办大办酒席的现象。
3.河镇、德卓、安乐溪代表团的袁龙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乡镇下放综合执法权》的建议。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下放综合执法权(部分行政处罚权除外)到乡镇,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目前,仅有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依法委托下放,其他执法权暂无下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乡镇可与县直行政部门协商,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下放至乡镇执行。
4.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帮助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我县一直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工作,目前,全县村干部待遇已提高到1000元。2015年,县委经过严格考察,从优秀村干部中推出1名党支部书记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下一步将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对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将严格按照程序列为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考察对象。组织部正在进行调研,制定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等时机成熟时在全县施行。
5.城关镇代表团陈建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关镇三个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我县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参照村干部待遇执行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有关精神逐步增加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6.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徐仁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每年由县财政局按养老保险最高标准800元为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为更好地发挥组干部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已于2014年将组干部待遇提高到100元,同时抓紧调研,制定村组干部养老保险办法,等时机成熟时在全县施行,以便实际增加村组干部收入。
二、正在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7件
城建类2件。
1.安学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议完善体育馆后期工程及周边建设》的建议。体育馆一期工程完工后,曾开展过二期工程的建设,因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没有继续施工,经县政府研究,拟将体育馆进行改造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和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2.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徐仁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对白果镇西屯街及农贸市场进行改建、整治、美化、亮化》的建议。已安排县规划局启动县城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工作,在规划中统筹考虑西城区西屯街及农贸市场建设,逐步改善西屯街及农贸市场环境。
交通类17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陈炜、龙成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雉街乡大树脚至开五矿山公路的油面铺设》的建议。赫府专议〔2013〕48号明确,大树脚至开五矿山公路由锦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建设资金预算为2245.2万元,县政府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锦华实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公路建成使用后的后续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园区企业负责。县政府已督促公司按当时明确的意见抓紧实施完成。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徐永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兴发乡鹰嘴村至古达乡中山村断头路》的建议。该段道路属乡与乡连接断头路,暂时没有建设计划,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待计划下达后修建。
3.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陈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修建雉街乡凉山村至珠市乡韭菜坪村(飞块丫口)的公路》的建议。雉街乡至韭菜坪的通村油路已修建完成。该段道路属乡与乡连接断头路,暂时没有建设计划,将在小韭菜坪景区建设中统筹安排。
4.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徐永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赫章县兴发乡栽根村至纳雍县羊场乡戈落村15公里的通村油路》的建议。该段道路属乡与乡连接断头路,暂时没有建设计划,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待计划下达后修建。
5.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陈炜、龙成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雉街乡发达村至珠市乡韭菜坪村的旅游公路》的建议。雉街乡至韭菜坪的通村油路已修建完成,该段道路属乡与乡连接断头路,暂时没有建设计划,将在小韭菜坪景区建设中统筹安排。
6.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坪西公路(妈姑至西坪)纳入通乡油路建设》的建议。妈姑至西坪通乡油路改造计划未下达,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尽快启动建设。
7.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妈姑镇莲花村至后河村纳入新镇区通村路建设并启动实施纳入规划的通村路项目》的建议。莲花至后河属村与村连接路,目前没有建设计划,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尽快启动建设。
8.双坪、罗州代表团龙德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将赫章至纳雍的高速路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随着毕威高速路的修建完成,结束了赫章县不通高速的历史;赫章县目前正在积极向上汇报对接镇雄经赫章至六盘水的高速路建设项目。目前,纳雍至毕节的高速路也即将完工,赫章至纳雍将通过毕节实现全程高速。赫章至纳雍高速路正加大汇报对接力度,力争立项建设。
9.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青杠村至核桃村三万坪旅游公路》的建议。因县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尽快启动建设。
10.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安乐溪乡安乐村至瓦窑村通村油路》的建议。目前项目修复资金紧缺,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待资金下达后与水利河堤资金整合进行修复。
1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田坝村环山组至尖山村中营组通村油路建设项目》的建议。田坝村环山组通村路已于2014年实施,尖山村正在建设,两组之间连接线通组路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
1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安乐溪乡甘河村至河镇乡老街村洪水损毁公路》的建议。由于项目建设资金紧缺,正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进行解决。
1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郑永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安乐溪乡生态移民搬迁点大桥》的建议。2014年已实施安乐溪乡政府路口的安乐小河桥,搬迁点大桥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14.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黄佑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殷家河沟至处卓村的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殷家河沟至处卓村已有通村公路计划,但因涉及河堤改造,资金缺口较大,正在向上级部门争取河堤建设资金整合实施。
15.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黄佑银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辅处乡辅处村至德卓乡丰家河边通乡路建设》的建议。该项目不属于通乡公路,我们将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待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后实施。
16.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郭应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六曲河镇川洞村至云南省镇雄县安尔公路》的建议。川洞村通村水泥路已修通,川洞村至云南省镇雄县安尔公路属于连接路,这些问题已经补采上报,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17.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刘伟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威奢乡迎水村至毛梨树村公路硬化工程》的建议。迎水村至毛梨树村属村与村之间的连接路,这些问题已经补采上报,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水利类6件。
1.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盛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打通达依乡海马村和娱乐村消水洞》的建议。目前正在编制施工设计,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资金,争取尽快建设。
2.白果、水塘、达依代表团徐仁民等代表提出的《请求帮助及时改造白果镇联星村至河口村大石头组段河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对该工程分段实施,目前已完成联星村谢家院段河道治理工程,对弯刀山至河口大石头段整治项目正在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实施。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安顺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朱明乡双营村经田坝至则姑小流域工程》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实施。
4.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安顺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则安经朱明至女牛 女虚小流域工程》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实施。
5.双坪、罗州代表团赵英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政府立项投资治理双坪乡法都河流域》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实施。
6.双坪、罗州表团杨平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罗州龙科村至罗州坪源村河堤建设》的建议。妈姑河河道治理工程与罗州河道治理工程为一体工程,现妈姑砂石段防洪工程已动工,由于河口水库前期工作未获批复,最终水库淹没区未确定,故需待河口水库批准建设后才能部分考虑龙科村至坪源村河道治理工程。
文化旅游类2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龙成万、陆光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立项投资建设雉街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基地》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争取尽快立项建设。
2.妈姑、珠市代表团王柬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珠市彝族乡大坪子彝族文化小型博物馆》的建议。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无建设资金,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争取尽快立项建设。
三、有待今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件
环保类1件。
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徐永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兴发乡城镇污水进入板桥水库的问题》的建议。根据“十二五”期间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情况,目前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只针对建制镇及以上的乡镇,且污水项目的审批权限在省、市两级。“十三五”期间,如果国家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政策可放宽到辐射一般乡镇,县政府将优先将兴发乡污水处理工程纳入相关规划并帮助指导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启动建设。
机构人事类1件。
平山、野马川代表团杨世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人大代表中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占一定比例》的建议。市人大代表是按相关界别要求进行推荐,为达到比例要求,我县推荐了部分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农民工等类别代表,所推荐的党政人才代表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市人大代表中此次没有推荐名额。根据提议情况,在下步工作中,将注重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中推荐部分市人大代表候选人,逐步增加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在市人大代表中的数量。
交通类7件。
1.双坪、罗州代表团徐飞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帮助修建罗州至水塘的油路(21.5公里)》的建议。罗州至水塘属乡与乡连接路,目前没有建设计划,将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争取计划下达后实施。
2.双坪、罗州代表团潘圣兰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立项解决双坪乡五里村活动室至威宁县盐仓镇面辅村的通村油路建设》的建议。双坪乡五里村活动室至威宁盐仓镇面辅村的公路属乡与外县的连接线,目前没有建设计划,将加大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尽快实施。
3.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妈姑新镇区环镇公路》的建议。环镇公路属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建设资金紧缺,将积极和上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待规划确定、计划落实后组织实施。
4.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设计规划赫水高速的时候经水塘乡水潮村,再经妈姑(在妈姑开一匝道)至珠市再到水城的道路》的建议。赫水高速的规划必须符合国家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的相关标准,将提交规划设计单位,在技术指标和投资额度允许的情况下予以考虑。
5.白果、水塘、达依表团龙静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修建西城区经水塘核桃园区至水塘高速收费站的快速通道连接毕威高速公路及未来赫水高速》的建议。目前赫章至六盘水的高速路正在进行立项前期的准备工作,待赫章至六盘水高速公路立项实施设计工作时作为参考,纳入规划设计工作。
6.妈姑、珠市代表团龙清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妈姑镇苗寨至新镇区修建一条通村公路(经平原村民族、矿洞、中寨3个组)》的建议。该条路属于通组路,目前没有建设计划,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实施。
7.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赵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通可乐矿山村至结构乡小泥坎通乡油路》的建议。该项目暂无建设计划和资金来源,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实施。
林业类1件。
妈姑、珠市代表团闵荣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将珠市乡水库上游荒山、耕地和废气矿山区域按照退耕还林标准纳入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目前,已安排林业局对符合退耕还林政策的地块进行规划,适合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已纳入201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予以实施。废弃矿山区域将列入荒山造林规划任务,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指标解决。
水利类1件。
妈姑、珠市代表团陈庆碧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妈姑镇海子排洪工程》的建议。经县水务局现场踏勘,对妈姑镇海子排洪工程提出两套建设方案:一是因下游(妈姑冲子、新厂村等)河道较窄,泄洪能力较低,若打通海子村排洪洞,对下游影响较大,故不打通该排洪洞对下游有滞洪作用。二是设计打通该排洪洞,需对下游河道进行同步治理,需大量建设资金,但因目前县财政资金困难,需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