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暨年度总结大会在鞍山召开
11月24日,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暨年度总结大会在鞍山召开。会议由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车家明主持。鞍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鞍山市律师行业党委第一书记丁威出席会议并致辞。辽宁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何可人,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殿满,辽宁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涛,辽宁省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高滨,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丁威局长在致辞中讲到,“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与“全面依法治国”一脉相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是其中应有之义。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上发挥着“审核把关”的作用,在经济发展上发挥着“智库外脑”的作用,在社会治理上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是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法治“智囊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当前,政府法律顾问在展业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上都发生了深刻改变,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刻领会******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恪尽职业操守、发挥职业价值,自觉做讲政治、有方向的“信仰顾问”,精业务、高层次的“品牌顾问”,有操守、重品行的“诚信顾问”,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久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辽宁机制体制竞争力的核心标志。
会议围绕“政府如何采购法律服务、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实践过程中的优势与反思、律师职业角度下的政府法律顾问模式”等议题进行了深刻专业的阐述探讨。与会委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