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中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鲁财会〔202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财会人员参加。
二、确保推送质量
为保证优秀案例的推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所推荐的案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材料。
三、报送时间方式
各县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征集活动,每县区推荐不少于1篇。市直各部门、各大中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直接将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电子稿发送邮箱:hzczjkjk@163.com。
联 系 人:菏泽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5613713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