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号关于打造我市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菏泽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经过认真调研,认为所提建议非常切合实际,符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现状,有利于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提档升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台“电商十条”,为助力直播电商产业基地打造提供资金支持
当前,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全面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工程”加快推动菏泽后来居上的意见》(菏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做大做强,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快菏泽高质量发展步伐,确保全市在实现“后来居上”的征程中迈出更大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了《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各县区。此意见中第七条,明确了政府如何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含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的发展:对入驻并正常经营的电商企业首次达到50家且当年税收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含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由受益财政给予建设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100家且当年税收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含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印发“行动方案”,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对直播电商新业态进行政策层面支持
为贯彻落实******视察菏泽市***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精神,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市商务局代市政府拟定了《菏泽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 (2020—2022年)》。此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我市直播经济品牌的塑造。一是鼓励各县区出台支持直播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全力支持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政企联动局面,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二是在各县区推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直播电商行业集群效应。
三、推动直播电商在传统商贸领域应用,催生“复合型
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一是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批发市场。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引导企业利用直播电商能够有效压缩中间环节、重塑交易方式、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特点,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批发市场转型。为直播电商企业和传统批发市场融合发展搭建交流平台,培养一批“网红”。对接我市主要直播电商流量平台,启动康庄、花都等传统市场直播电商全平台、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探索尝试多层次、全方位深度融合模式,打造产业链品牌IP化,实现线上线下商贸的全面繁荣。二是鼓励企业将直播电商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发挥直播电商“带货”优势,为我市夜间消费注入新动能。与淘宝、抖音、快手开展合作,鼓励其设立菏泽夜间消费专题,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餐饮、购物等导购服务,提升夜间线上消费体验。支持万达金街、亿联世贸中心万国风情街、菏泽大润发商业步行街、郓城水浒好汉城商业步行街等商业步行街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引导商业步行街最大限度利用品牌货和线下店两大资源,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催生“复合型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四、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
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要建立菏泽电商智库,依托阿里研究院农村电子商务调研基地,吸引更多专家学者到我市开展大型调研活动,为我市电商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一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直播电商培训。引导各县区定期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直播电商基础知识授课和直播电商技能大赛,在全市营造浓厚氛围。组织传统商贸企业、电商从业人员、大学生、返乡青年等开展直播电商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网红主播苗子。二是组织新人主播培养。依托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重点组织对新人主播进行个性化包装设计,学习自媒体、短视频、电子商务等业务知识,培训粉丝互动技巧,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吸粉能力,通过直播带货实操,培育与产品匹配的主播与团队,帮助专业市场商家和商贸企业培育输送专业对口的主播与直播团队,培养一批腰部及腰部以下网红主播。三是扶持培育网红达人。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在机构资源和资本的有力支持下,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整合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者资源合作,从而最终实现商业效益,力争培养一批头部网红,助力直播电商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