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
香洲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
绩效差的部门,将被暂停、撤消或减少专项资金
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收入、轻管理”、“重分配、轻效果”等现象以及公众关注的责任不清、权责脱节、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等政府“钱袋子”问题,随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将得到有效解决。香洲区在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中,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将被暂停、撤消或减少专项资金。
近日,香洲区召开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对区经贸局等20个区直预算单位200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及2005-2006年度部分科技三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动员部署。这次评价,包括上述2 0个区属预算单位实施的35个项目,涉及使用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达2405万元,评价重点放在财政投入较大的教育、城管、科技三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其他与民生相关的各项支出上,追踪到镇街基层用款单位,了解专项资金下拨后的最终用款成效,并对项目绩效结果按优、良、一般、差四个标准给予评分。
据了解,香洲区自去年8月出台《珠海市香洲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以来,率先在全市三个行政区中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区计生局等5个单位2005年度的8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我绩效评价试点,涉及财政性资金1,235万元。通过评价,增强了用款单位的效益责任,减少了盲目请款行为;强化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香洲区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和项目的评价范围,从自我评价逐步转为建立单位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并将运用好财政评价结果,一是帮助有关单位找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提出建议,规范项目管理。二是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紧密结合,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部门强化保障,对绩效差的部门暂停、撤消或减少专项资金。三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绩效评价结果,可将绩效评价结果抄送审计、监察、人事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财政支出的多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