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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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省农药总站《关于印发〈农药经营许可技术审查规范(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经过材料审核合格后,2021年5月11日对姜堰区正发农资经营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论为合格,拟予发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801560)。
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址 | 经营范围 |
姜堰区正发农资经营部 | 花正发 | 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一组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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