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社局举办劳动政策解读宣讲会
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分别于今年5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新法的贯彻实施,提高广大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跨越发展,根据“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要求,7月26日,我局邀请了150多家企业,在禅城区通济大院406会议室举办了“禅城区人社局关于新修订《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政策解读讲座”。
会议主要围绕“强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预防监控”、“加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规范劳务派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三方面对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政策解读讲座》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特别对禁止对职工进行罚款、加大对欠薪处罚和劳务派遣限制等涉及企业用工管理重大利益的问题进行了重点介绍,讲座受到了企业代表们的热烈响应,特别是在沟通互动环节,更是把会议气氛进一步推向高潮。主持和授课人分别在现场一一解答了代表们提出的用工管理问题,并指导用人单位如何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职效考核制度,实现依法用工管理,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会后企业代表们纷纷反映,通过此次讲座,对新《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对日后处理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和启迪,并表示希望政府日后多举办类似的活动,提高企业法制意识水平和主动降低和规避用工风险的能力。
本次活动,我局现场派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0多册,通过讲座和派发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知法守法意识,推进了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基层,有效提高了法律普及率。此外,鉴于以往我区劳动保障普法培训对象主要是大中型企业。为此,本次培训活动基本为中小型企业,扩展了我区以往普法宣传相对薄弱的环节。下一步,我局将再邀请区内10到20家规模以上较有代表性的企业召开座谈会,收集他们对两部新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本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问题,通过我局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发送给我区广大企业,提醒用工单位依法规范其用工行为,自觉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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