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甲乙丙及暂定级监理资质单位和相关个人资质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文物保护工程的正常有序开展,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单位或个人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一、《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业务范围的监理资质或监理个人职业资格。
二、省文化厅将同时开展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丙级及暂定级监理资质单位评审工作,请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业务范围的监理资质。
三、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单位和个人资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6日(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电子文本一式三份),文物保护工程乙级、丙级及暂定级监理资质单位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5日(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式两份)。
四、相关申请表格请到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sach.gov.cn/publishcenter/sach/calltopic/14336.aspx
联系人:平玉娜、区嘉斌,电话:83031812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