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越秀区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我区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
1 | 广州万心食品有限公司 | 谭均炫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10号自编首层101房(不可作厂房使用,仅限办公用途)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拖欠了邱慧龙、刘俊杰等4人的工资,共计328548.07元。 |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8日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19〕第4号),责令广州万心食品有限公司向邱慧龙、刘俊杰等4人支付全部的欠薪;但广州万心食品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履行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