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1月9日,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区人民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涌主持会议。副主任唐凤德、杨福信、路英霞、郭成宏、李长文出席会议。副区长李庭,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孙兆兴,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两次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名单和建议范围,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淄川区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和拟任职人员的供职报告。
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对有关议题审议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决定《淄川区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提交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