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南丰镇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一期)新建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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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封开县南丰镇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一期)新建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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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封开县南丰镇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一期)新建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镇三元路燕塘尾,邮编:526500 联系电话:0758-6688955传 真:0758-6687688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封开县南丰镇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开发项目(一期)新建自来水厂工程建设单位: 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 封开县南丰镇宝塘村委会,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 N23°4721.56",E111°4717.60"环评机构: 贵州金能环境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用地红线)38678.10m2,绿化面积约为1800m2,建设总规模为供水能力8万m³/d。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供水能力3万m³/d,二期供水能力5万m³/d。项目总投资为422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期:(1)水:施工人员食宿及其他生活活动依托社会化服务来解决。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大气:通过定时洒水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声:敏感点施工时进行围护结构,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1-2011)。(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弃土大部分就地填埋,小部分按要求外运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二)营运期:(1)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中的上清液作为生产原水回用,压滤液回流至集水池中污泥调节,不外排。(2)大气:项目属于自来水的产生与供应,运营期基本无废气产生。(3)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音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外卖,进行综合利用。消毒工序产生的固废没有发生破损的定期交由原料供货商处理,若产生破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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