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程辉调研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月21日,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同志对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他先后来到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司法所、市中公证处和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司法所,与基层工作人员座谈,全面了解了司法所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方面的情况。他对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所内部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和赞扬,并要求全市司法所下一步要着力加强三项工作:一是要理顺好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好司法部、省厅关于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精神,尽快建立司法局与街道党委双重管理,以区市司法局管理为主、以街道、镇党委政府管理为辅的新模式。要管好现有的编制,用好新增的专项编,确保司法所编制专用,人员到位。二是要发挥好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司法所具有社会化、群众化、服务保障化的工作特点,决定着司法所必须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因此,司法所要紧紧的与街道党委政府的工作结合在一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当好街道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三是要整合好各种资源,加强与综治、信访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与沟通协作,通过实施捆绑,形成强大合力,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程辉还就理顺全省司法所管理体制有关政策性问题为基层同志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