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措施坚决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市领导指示,认真吸取“7.16”事故教训,迅速研究落实措施,对防范类似事故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及时部署和安排。
一、7月17日代市政府办公厅迅速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化工码头输油管道和化工储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从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输油管道和大型油品储罐安全生产排查、加强危险环节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部署。
二、全市有关涉及油品和化工原料储存、储运设施和化工码头的区市和安全监管部门闻风而动,立即做出有效反应,及时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开发区政府和安监局,根据区域内化工码头、罐区、管道分布较多的实际,在检查基础上,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各类储运设施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全面排查整改各类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城阳区和四方区安监部门举一反三,组织安全监管队伍对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储存罐区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市安全监管局根据事故类别,迅速组织专家针对引发类似事故的可能情况,分析原因,确定了我市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和检查的重点部位和设备,于7月19日制定了以黄岛石化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对重点区域的专项检查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四、根据安全专项检查方案,7月21日开始,市政府安委办将组织由海事、公安、港航、交通等部门和专家参加的2个联合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黄岛石化区等重点区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0]12号明电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式现场检查,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全面落实责任,完善各项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市安全监管局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