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暂行办法
为给予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优惠,解决残疾人出行难问题,日前,我市出台了视力残疾人及下肢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凡居住在我市市内六区(具有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常住户口或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和下肢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人),均可按此办法办理残疾人专用卡。残疾人本人凭专用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六区及其辐射到黄岛区的无人售票公共汽(电)车。同时,要求公交企业各线路司乘人员应乘坐公共汽(电)车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方便残疾人上下车。
此外,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已办理其他优惠乘车卡(老年人乘车卡、革命伤残军人乘车卡等)的残疾人,办理专用卡时,原已办理的优惠乘车卡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