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环保局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今年以来,广饶县环保局全面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力度,严格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截至6月底,共有44个项目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严格审批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保审批意见要求,逐条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试生产。环保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二是严格验收监测。试生产一般期限是3个月。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县环境监测站方可进行验收监测,全面监测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达标情况,并为项目出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三是严格验收检查。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数据达标、同时经现场检查符合验收要求后,建设项目方可通过验收并投产。正式投产后,项目必须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排污,县环保局将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