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2003年百路环境整治复查通知
根据区府(2003)9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百路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区整治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3年度百路环境整治的复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根据2003年度百路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组织整改,具体复查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 第一阶段,自查自整阶段 2月16日―2月29日。各乡镇、街道根据2003年度百路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同时组织整改;
二、 第二阶段,复查阶段,3月1日―3月5日。区整治办将对各乡镇、街道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开出书面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三、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3月8日―3月31日。区整治办对在复查阶段提出的问题组织抽查。
联系人: 许 平
联系电话:56179145
附:关于宝山区2004年开展百路环境整治工作意见
2004年百条道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