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林业局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务办发〔2021〕12号)及《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函》(来政数函〔2021〕34号)精神,行政许可事项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我局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印发的广西林业系统承诺审批事项目录及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目录,制定本局承诺审批事项目录及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目录(详见***)。
***:1.合山市林业局承诺审批事项目
2.合山市林业局承诺审批信用信息目录
合山市林业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