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吸引集聚海外人才、进一步激发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22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已在我市工作、创业或以其他形式为我市服务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推荐。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互联网物联网、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省、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为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含1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各行业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创业类的推荐人选,需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创(领)办的企业在前沿技术或高端产品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产业化成效显著,综合竞争实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创新类的推荐人选,其从事的项目、学术技术应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坚。
4、其他推荐人选,应在生产一线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为省、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推荐办法和激励表彰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贡献、业绩和社会影响力。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选拔的方式。各市(县)区市人社局择优推荐留学人员1名。
全省共推荐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江苏发展大会”召开前期及大会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借助多种媒体进行个人事迹宣传或创新创业项目推介,并编印《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风采录》。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可优先纳入“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评审范围,优先申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此外,还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从50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评选出10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金奖励。
五、材料报送
各市(县)区人社局于4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一)《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1)。
(二)《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
(三)《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3)一式3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四)留学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单独装订)。
(五)推荐对象的个人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传真):(0510)81822598
电子邮箱:wuxiwaizhuanju@163.com
***:点此全部
1.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汇总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江苏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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