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业务全部下放到基层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以及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和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切实解决好服务就业困难人员“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我市出台了《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试行)》
之后,市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召集市级保险代理机构和十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会上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宗旨意识,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切实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立即开展对辖区街乡工作机构的业务培训,帮助工作人员准确了解政策,熟练掌握操作程序,并督促各街乡工作人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充分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对补贴工作的动态管理;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保险代理机构要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便于办事人员晓知和监督。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利用墙报、板报,依托楼长、院长、片长,通过***入户等广泛宣传,使这一惠及百姓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业务下沉是我市人社部门推进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此项工作以市级为主的审批模式,变为由各街道(乡镇)直接受理、审核、发放,从而更贴近困难群众。此次工作业务下放还结合了我市人社部门信息网络的调整,个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就可查询相关信息、直接办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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