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生态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庵桥村黄楝六、七、八组 |
建设单位 | 泰州海壮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海壮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危险废物)、加工、销售;动物饲养;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薯类种植;搬运装卸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海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农业建设用地60亩,建设生态养殖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养殖蚯蚓150吨、五谷虫100吨、肉羊年出栏12000头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方委托我单位对该公司的“生态养殖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养殖恶臭气体通过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添加EM菌剂等措施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实施后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肥田。 (3)固废 本项目粪便发酵后还田;分娩废物、病死羊无害化处置(深填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医疗垃圾由本项目委托的医疗防疫部门医治后带走处理。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