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关于对临洮县东大街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水
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临洮县东大街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临城投经发〔2018〕84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临洮县东大街北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位于临洮县洮阳镇大十字东大街北侧,东临石桥街、南邻东大街、西邻规划建设用地、北邻椒山街,建设内容为新建31层(局部2层)住宅楼1栋、31层(局部28层、2层)住宅楼2栋、28层住宅楼1栋、27层(局部28层、2层)住宅楼1栋、27层住宅楼1栋,建设戏台1座、2层城市阁楼1座、2层城市升级改造纪念馆1座及城市文化配套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97547.86m2,工程占地面积为3.82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工程挖方总量6.278万m3,填方总量6.278万m3,工程总投资7575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00万余,建设期为2018年~2020年,总工期24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3.824h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8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004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水土保工程总投资17.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69万元,植物措施0.33万元,临时措施3.55万元,独立费用2.19万元,基本预备费0.7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5万元(确认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属免征情形,建设单位不再缴纳)。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临洮县水土保持局备案。
(五)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临洮县水土保持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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