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确保阆中川明参质量安全
清明前后,正是川明参采收时,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品牌培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经济作物指导站等站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工作队,深入我市川明参种植基地鹤峰、峰占、五马等乡镇开展川明参采收、初加工过程质量监督指导和产品抽检,现场指导川明参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无公害生产加工,杜绝使用硫磺熏蒸进行初加工。
副局长张清要求:木兰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道地药材等龙头企业、专合社要加强质量技术创新研究,确保川明参原生态农产品本色;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消费,不要片面追求川明参纯白色,要选择正常黄色商品,坚决捍卫“阆中川明参”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金字招牌;相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业主行为规范、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的检查,做到销售可追踪,质量可溯源。
“我们在每个生产基地都制定了川明参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并实现全程生产技术和质量安全培训和指导,‘阆中川明参’已经在内抓质量外塑形象方面享有良好美誉度。”经济作物指导站副站长莫春义说。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已对2家企业、3家专合社和5家种植大户生产加工的川明参进行了现场抽样1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表示,“今年将重点针对川明参干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检测,去年对木兰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山川明参合作社的产品抽检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很低,说明川明参无硫加工技术已经成熟并可推广,今年要提前宣传,减少散户加工,鼓励企业专合社鲜品收购,采用集中烘干、低温脱水等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如果检测结果二氧化硫超标,市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