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府买单法律顾问进驻中小学
2月21日上午,中华职业学校校长周一飞走进卢湾区政府会议室显得十分轻松,“区里为我们学校配备法律顾问,以后再碰到法律纠纷我们就少烦心了”。几年前他刚上任校长时,就碰上遗留下来的“案子”:一学生在饭店实习因地面湿滑而将烫水溅到脸部引起的纠纷,牵涉了很多的精力。
到会的卢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法人代表都洋溢着这种轻松感,这来源于区教育局和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开展的“依法治校聘请法律顾问”活动。前天,全区近60家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和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9家律师事务所举行了签约仪式,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为学校多了一顶“保护伞”。同时,按合同规定的项目由政府为学校统一“买单”,这种也属首例。
近年来,随着依法办学的深入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学校碰到的诸如学生伤害事故等各种“官司”也有增加趋势,急需有法律顾问为学校指点迷津。而如何扩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层次,律师事务所也在寻找新的市场。于是,区教育局与司法局在为学校聘请法律顾问上达成共识,牵手做起了“红娘”。经反复商议,在全区20家律师事务所中,最后选择了9家服务质量较好、执业律师较多、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担任学校“法律顾问”的单位。
区教育局负责人认为,聘请法律顾问不单纯是为了解决疑难问题和纠纷,而是要提高对“法”的认知水平、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学校的管理者和广大师生在依法治校中获得权益保障。区司法局负责人指出,由专业律师帮助学校处理实际法律事务,既会提高实际处理水平,也有助于学校领导能更集中精力抓好教育管理。另外,通过法律顾问事先介入有关事件的咨询、酝酿和帮助,有助于预防和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的发生,更好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教育质量,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