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猪H1N1流感预防工作
在人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蔓延的形势下,全球也有多个国家发现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针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农业部和省防指都下发通知,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此,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当前防范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切实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
针对当前防控工作形势,县畜牧局在《关于转发市畜牧兽医局〈农业部办公厅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高牧字[2009]58号)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生猪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一是加强生猪临床监测。充分利用生猪饲养场(户)、村级防疫员、基层防检疫人员、监管兽医等力量,密切关注猪群状况,发现可疑临床症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及时采集棉拭子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县、镇在完成《方案》任务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密度和频度,扩大抽检范围,重点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种猪场、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监测工作,发现血清学阳性样品及时上报并采棉拭子送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三是加强宠物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四是继续做好周报。各镇按照《方案》的要求确定各自的定点监测点,并做好***调查,上报监测及流调开展情况。
二、以防为主,切实加强猪场综合管理
做好猪场综合防控工作是有效防控生猪甲型H1N1流感的根本措施。一是对所有猪场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要求饲养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猪场。特别是有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地方,饲养管理人员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的机率。二是加强消毒灭源工作。除做好常规消毒以外,加强做好进出猪场的车辆和人员、猪舍、猪群、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三是加强对猪只观测。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样送检。对病死猪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对猪场的监管。县、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兽医严格执行每周1-2次巡查,并做好监管记录。
三、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镇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商、卫生、服务业、公安、畜牧兽医部门积极配合,加大对肉类市场、冷库、活畜活禽交易市场等有关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各镇近期尽量避免到检出生猪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地区购买生猪及其产品。
四、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护与监测
加强对生猪养殖从业人员的保护,将各级畜牧兽医队伍特别是基层畜牧兽医防检疫人员、规模养猪场兽医及饲养员、生猪屠宰厂(场)工作人员纳入疫苗重点免疫人群。密切关注与猪接触的高危人群的身体状况,发现有流感症状及时就诊,消除隐患,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人和生猪间传播。
五、切实做好生猪发生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准备工作
进一步强化了应急机制,完善了应急预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培训,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一类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做好应急值守,县、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落实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系统信息畅通。
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都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都密切配合,搞好联防联控。各级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按照各自职责,及时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准备工作,形成了强大的联防联控合力,切实做好生猪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通讯员:郭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