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组织申报2009年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008年,我省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为积极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指示精神,按照《江西省“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2009年我省将继续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现就做好申报引进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外高层次人才
1、具有国内认可的国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2、具有国内认可的国外本科学历并在国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医疗卫生单位或企业工作2周年以上的留学生;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
1、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2、博士后人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重点
以“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为重点,结合实际需要着重引进:
1、实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在国际上有重要专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
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太阳能光伏、城市规划、新能源、新医药、生物技术、环保工程、工业设计、现代农业、六大支柱产业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点发展的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文化产业部门和三等甲级医疗机构等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4、能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赣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优秀团队。
三、引进方式
1、刚性引进。即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2、柔性引进。即采取“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自由流动”的引进机制,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教授讲学、学术休假、顾问咨询、科研攻关等多种方式为我省服务。
3、来赣创业。支持和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自带项目、技术、资金来我省创办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
四、申报要求
(一)全省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统一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15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引进计划的书面报告。
2、《江西省2009年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江西省2009年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
申报时须报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申报表可从江西省人事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专栏中)。
(三)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设区市、省直部门或省属高校为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现行属地管理方式进行申报。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及时了解所属事企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求,认真填写《江西省2009年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和《江西省2009年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次性上报“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办公楼十二楼)。联系人庞榕,联系电话:0791—6386275(兼传真)。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 西 省 人 事 厅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