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多维度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紧紧抓住工作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一所满足失能老人需求的市级示范性老年福利机构。每个县(市)区要建有一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的示范性、综合性福利机构。城乡社区要规划建设一批既具有日间照料又具有居家养老功能的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二是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入市场机制,支持和鼓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联营等方式兴建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业。
三是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化。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综合利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室等为老服务资源,搭建起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通过选拔、招标等方式,把服务好、信誉高、实力强的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机构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来。
四是完善农村常年病人的托管功能。依托农村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范围,增强养老服务功能。对低保家庭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实施集中托管服务,对符合托管条件的失能老人开展集中托管、托养服务。在村级层面,建立托管服务点,实施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服务形式。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的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方式和项目,做到服务功能标准化;制定护理、医疗、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技能培训,做到服务队伍专业化;积极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声讯、网络等资源,为老人提供救助关怀等服务,做到服务载体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