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2015年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申报工作
根据省外专局《关于开展2015年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5〕239号)要求,我市现正组织开展2015年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我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且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二)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自有资金投入(含技术入股)占企业投资的30%以上;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业项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并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四)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助标准
省外国专家局将组织评审,择优对留学人员进行资助,每人资助10万元,资助资金可用于项目孵化、产品研发、中试投产以及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
三、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人员须填写《广东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申请书》(一式两份,可从江门市海外人才网:http://www.jmit.gov.cn/ShowNews.aspx?NewsId=2194),连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企业工商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证复印件和刻录光盘一个一并于报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3935215,电子邮箱:jmit401@126.com,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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