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果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新圩河濑江河达赛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平果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完成了平果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新圩河、濑江河、达赛河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现将其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 和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4号)等文件。
二、划定标准
(一)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有关规定进行划定。
堤防:堤防河段管理范围采用堤防工程管理范围背水侧的外边线划定;
水库:采用水坝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与对应水库管理范围与岸边交线二者的外包线确定,其中联合水库校核洪水位为277.21m,布见水库校核洪水位为235.20m,那马水库校核洪水位为152.54m。联合水库溢洪道管理范围采用溢洪道工程背水侧与水库校核洪水位二者的外包线确定。结合溢洪道两侧及周边岸线情况,确定联合水库溢洪道两侧各150m范围内分别为其管理范围。濑江河上百洞电站坝址等4座水库(水电站),其管理范围采用水坝工程背水侧管理范围与对应水库管理范围与岸边交线二者的外包线确定,其中龙马水库校核洪水位为208.77m。
(二)乡镇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采用10年一遇洪水水面线与岸边交界线来确定;
(三)乡村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采用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与岸边交界线来确定。
(四)涉水工程河道。河道内的水库、水闸、泵站、水文测站、桥梁、码头、枢纽工程等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划定。
三、公告内容
平果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新圩河、濑江河、达赛河管理范围划定报告。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4日,对上述划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河长办反映,联系电话:0776-5828319,联系人:何艾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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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河管理范围划定报告.pdf
达赛河管理范围划定报告.pdf
濑江河岸管理范围划定报告.pdf
平果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