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田建平)今年4月,山西省运用新出台的"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对11个市119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考评,公布了2006年经济社会考评结果。由于在新的考评方案中,与民生相关的内容占到总数的近一半,因此与以往相比,市、县排序变化很大。不少市、县领导感慨:"新的考评体系使科学发展由模糊变得清晰起来,由抽象变得具体起来,起到了明确目标、找到路径的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实现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营造了风清气正、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在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干部选拔任用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2005年,省委抓住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集中出台了《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等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去年,全省四级党委换届之后,针对党委换届后副书记职数减少、书记办公会取消的实际,制定了《山西省酝酿领导干部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委酝酿领导干部工作。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实施,从制度上为解决山西省干部工作特别是选人用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保证。 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上,山西省也取得了重要突破。结合山西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出台了两个针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考评办法以及针对一般领导干部的 "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研制开发了"山西省干部心理素质测评系统"及相应测评办法。这几个考评办法相互配套、有机衔接,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山西省特色、科学系统的干部综合考评体系。这一系列科学考评干部的办法,在2006年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省直厅局干部调整以及2007年县乡换届中得到普遍运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调整政绩考核体系的同时,山西省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此外,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更加经常化、规范化。省委明确提出,全省每年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要占到1/3以上。2003年,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20名,200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