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
张孝东委员:
您提的“关于推进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聚焦目前老旧小区居民关切,紧扣当前养老便民主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完善机制,明确分工。为全面统筹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加强具体工作的协调统筹,我区于2018年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房产局,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区规划分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
二、聚焦目标,积极推进。一方面,加强底数摸排。经排查,我区共有多层无电梯小区216个,其中商品房小区38个、老旧小区18个、安置房小区50个、零散片区110个(247幢)。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发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符合增设条件的小区邀请专家组织现场宣传,同时广泛发动社区和群众力量,通过电子屏播放视频多渠道宣传政策知识、反复细致地做群众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受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23台,其中已投入使用的9台,正在施工的5台,已通过方案评审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9台。
三、探索创新,落实保障。一是创新一站式服务。我局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集中整合现有力量,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2021年以来创新手续办理一窗统筹、施工作业专业监管的全流程服务保障体系。牵头设立“电梯增设”专项窗口,集中整合了8个审批事项,实行了部门信息共享、共商共议、联合收件、内部流转审批等机制,实现了“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的集成服务模式。总体材料精简37.5%,经办窗口精简80%,审批效能提升50%,真正做到了让申请人少烦神、少跑路。二是引入安全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首创,邀请区质监站,开展增设电梯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区质监站反馈的检查信息,我局牵头及时约谈建设者和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整改,保障增梯工程按图施工,确保材料按规送检、现场质保体系和质量管理到位。三是做好资金补助保障。根据《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规定,对2000年以前建成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增设电梯的,给予财政补贴。经梳理,我区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区中,非商品房小区7个,零散楼栋157幢。目前我区投入使用的9部电梯中,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5部,2部电梯已发放财政补贴,3部电梯正在完善资料申请财政补贴。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电梯加装工作更加扎实稳固,促进我区电梯加装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