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咨询师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30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行业协会),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适应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对提升技能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增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35号)精神和国家关于新职业(工种)职业资格开展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创业咨询师等4个新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职业范围
这次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4个职业为:创业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厨政管理师和形象设计师。
二、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申报条件、对象、内容及方式
开展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申报条件见***1,对象、内容和方式见***2。
三、实验性培训和鉴定的等级与步骤
培训工作结束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试题或组织专家命题,对参加培训的结业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增加综合评审或论文答辩环节,相关工作按现行规定执行。经鉴定成绩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经系统培训期满结业人员统一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保证实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质量,稳妥推进,启动阶段先由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承担受理报名、学员资格审核和培训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各市将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汇总后统一报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开展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是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等工作,确保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对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联系人:盖奇庆 电话:0531-86013605
郝 清 电话:0531-86905038
邮箱:haoshunyu@163.com
***:1. 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申报条件
2. 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对象、内容和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7日
***1:
试验性培训和鉴定申报条件
一、创业咨询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创办和经营企业或从事创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创办和经营企业或从事创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硕士以上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创办和经营企业或从事创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取得三级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或创办和经营企业或从事创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创办和经营企业或从事创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健康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具有医学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厨政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形象设计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结业证书。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创业咨询师
1. 培训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创业指导人员、职业经理人、企业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指导人员等。
2. 培训内容:接待咨询,提供解决方案,实施选项服务,实施培训服务,方案执行服务,后续服务等。
3. 培训教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写的《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4. 培训课时:三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二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
5. 培训方式:培训过程共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集中培训60学时、第二阶段为一个月的创业计划书撰写指导20学时、第三阶段为考前辅导20学时和鉴定阶段。
6. 培训教师:聘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教材主编、省内外创业咨询师、职业指导师、咨询专家及知名教授等主讲。
二、健康管理师
1. 培训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级医院、公共卫生业务部门、医药院校、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等。
2. 培训内容:健康管理基本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健康信息收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分析和指导培训、营养与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健康相关产品等。
3. 培训教材:卫生部推荐全国统编教程《健康管理师》。
4. 培训课时:三级不少于120学时,二级不少于100学时。
5.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8天结合自学。
6. 培训教师:聘请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省内外医院(三级甲等)专业医师、医学类和心理学大学教授等主讲。
三、厨政管理师
1. 培训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级酒店烹调师、面点师、厨师长、行政总厨、餐饮管理人员和酒店管理人员等。
2. 培训内容:现代餐饮管理知识、烹饪营养学知识、食品卫生安全、厨房安全管理、餐饮成本管理、餐饮市场营销等知识。
3. 培训教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写的《厨政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4. 培训课时:三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二级不少于80学时。
5.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6天结合自学。
6. 培训教师:聘请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省内外餐饮业厨师长、餐饮经理等主讲。
四、形象设计师
1. 培训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形象设计、服饰设计、色彩咨询诊断、着装顾问、发型设计、形体塑造、美容顾问、心理咨询、商务礼仪等人员。
2. 培训内容:商务礼仪、职场形象设计规划与教练技术、基础美容知识与技能、化妆与形象设计、服饰形象设计、风度与气质、礼仪、不同个性美的形象设计、个人领导能力训练、心理形象、心理咨询与辅导、商务谈判技巧等。
3. 培训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形象设计教程》。
4. 培训课时:三级不少于180学时,二级不少于120学时。
5.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10天与自学相结合。
6. 培训教师: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省内外形象设计培训师和礼仪培训师等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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