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12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并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进行核查。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以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数量
2013年将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00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0名。我省拟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0名。各市、各部门(单位)从具备条件的人选中一般可推荐1名,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最多不超过2名。不具备条件不应推荐。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分别由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设区的市所属单位、非公有制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各市、各部门(单位)组织推荐时,应认真审核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候选人资格条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收到材料后,将按规定组织专家初评,并将通过的初评人选于4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入选名单,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五、加强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动态***
按照相关文件加强考核管理、动态***和联系服务等要求,各市、各部门(单位)在选拔推荐新人选的同时,要加强对老人选的动态***和信息核查,及时***了解本地区、部门(单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流动情况、学术技术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数据库信息。我们将根据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分布情况,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来的数据包发给大家。请以此为基础进行核查,补充完信息后,及时反馈我厅。
六、报送材料及时限要求
4月30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完成材料受理工作。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4月1日前将推荐情况(包括组织工作情况、推荐人选排序)和下列材料径送或寄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数据库文件。1.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地址:www.zhichen.com.cn,咨询电话:张霄鹏010-83065046、83065046、132****3580)生成的三个后缀名为“•RPU”文件。(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3)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2.推荐人选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见***2)生成的(.JYK格式)文件。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的《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1份(须由专家本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书面材料请双面印制,不要装饰,一般不附加***。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可粘贴在本表后面,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人员的资料,由呈报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1份,(参阅***1,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工作主要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SCI、EI、SSCI、CSSCI收录证明等。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需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不退回。
联系人:段永建
联系电话:0531-86902381
电子邮箱:shandongokzjc@126.com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22号725房间
邮 编:250014
***:1. 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材料目录.doc
2.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