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1-10-20 |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0号)要求,现将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初级 | 程序员 | 基础知识科目 应用技术科目 | 均为45分 | 均为75分 |
网络管理员 |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
网络工程师 |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综合知识科目 案例分析科目 论文科目 | ||
系统分析师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1年11月22日-12月9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2)和《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3)。
***2、3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相关”栏目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1. 201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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