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批准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近日,我市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这是人社部首次在山东省设立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本次列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的共有两个市。这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市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2004年我市启动实施工伤保险工作以来,随着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大量增加,截止到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到87万人。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机制,构架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既是目前工伤保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保护职工不受职业伤害的有效途径。
我市一直将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究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并付诸实施。一是规范市级统筹。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已实现“六统一”。在保持原有参保企业的职工应保尽保,单位正常缴费无拖欠的同时,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拓展工伤保险基金征收渠道,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实行浮动费率。在精心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浮动费率,将单位职工工伤发生率、工伤基金支缴率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挂钩,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工伤预防的意识。2012年先后分三期组织工伤浮动费率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和经办负责同志讲课。目前市直和12县市区都落实了工伤浮动费率,工伤预防效果得到加强,促进了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开展。三是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平稳。在工伤基金的管理上,严把基金支付关,规范了工伤事故支付待遇程序。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通过每年进行一次上年度收支平衡测算,确定当年缴费率,最大限度地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
下步将抓住全国工伤预防试点的契机,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相关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工伤预防,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用人单位的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或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