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开听证零距离监督让检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工作透明度,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24日,县检察院对三起涉嫌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会议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社会群众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阐述拟作不起诉的理由。检察官认为,三起涉嫌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均具有自首情节,且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无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故拟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取案情后,参加听证人员依次发表意见,经充分研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真诚悔过,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小,案发后又获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综合考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意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会后,人民监督员何国印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近距离见证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希望以后多多进行此类听证会,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让检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李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