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第1号)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秦淮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
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第1号)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秦淮区刘帮祥经营的韭菜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公斤,货值48元,已销售4公斤,货值56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该经营户当事人在进货时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07022号。
2、南京中央金城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苏式莲蓉味月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企业购进上述产品61.2公斤,货值2856元,已销售7.56公斤,货值352.8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该经营户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05008号。
3、南京泽天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鸭舌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企业购进上述产品0.5公斤,货值60.8元,已销售0.5公斤,货值60.8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该食品在加工过程中配料带入产生。该经营户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及配料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第11015号。
4、南京市秦淮区甘露纯净水配送中心经营的包装饮用水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60公斤,货值60元,已销售360公斤,货值200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该经营户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10005号。
5、南京臻昕真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菜秧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0公斤,货值54元,已销售36公斤,货值90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08001号。
6、南京市秦淮区刘道福禽蛋经营部销售的鸡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0公斤,货值350元,已销售30公斤,货值390元。已完成产品控制。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该经营户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秦市监行罚字〔2019〕02013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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