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证便民在行动证明事项大瘦身
近日,炎陵县转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清单〉和〈株洲市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取消了175项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砍掉了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和繁琐手续,有效解决了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今年6月以来,炎陵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简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自查、基层调研等多种方式,自下而上摸清各类证明底数和证明事项清单。本次清理取消主要涉及部门是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民生领域且证明事项比较多的部门,一是对毫无争议的无谓证明如"户口性质证明"、"打印户口簿最新日期证明"、"婚姻证明"、"下落不明证明"、"居民行动不便证明"、"未婚证明"等予以取消;二是对于基层单位无法开具或无法确定属实的、反映强烈的证明,坚决予以取消,如被要求开具的"户口簿遗失证明"、"结婚证遗失证明"等。清理后乡(镇)和村(社区)一次性取消开具的证明事项多达175项,仅保留19项,大大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和负担。
在取消村(社区)和基层单位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县编办(县审改办)注重疏简结合,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对取消的以及保留证明事项的宣传落实以及后续监管,制作了120多幅取消村(社区)和基层单位证明事项宣传公示并粘贴到村(社区),确保"简证便民"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方便群众办事。
[责编:孟娟 监审、签发: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