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特保人员医疗统筹款大幅提高每人每年提高到11000元
近日,从岚山区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满足特保人员医疗保险需求,切实提升特保人员服务质量,今年岚山区大幅度调整特保人员医疗统筹款额度,2012年度特保人员医疗统筹款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0元,
据悉,此次特保人员医疗保险统筹款调整本着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特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的原则,对全区205名特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每人每年增加了500元,达到11000元,仅此一项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225.5万元,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共济作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
特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定点医院、定额包干的办法,确定岚山区人民医院、东港区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经定点医院同意,特保人员可就近选择一家医院作为门诊医院。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采取定额包干的办法,住院费用为每人每年6000元;门诊费用为每人每年4000元;剩余1000元,由区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统筹协调使用。(许志 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