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城乡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房管局,执法局,市政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电发〔2016〕1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6〕58号)的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江苏盐城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及我市临港区“5.12”建筑施工、省内市政设施维护事故教训,落实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汛期安全生产会议的部署,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分析、研判各行业领域易发、多发事故环节,积极主动做好防范工作。
二、重点对建筑施工、市政运行、公园广场和既有老旧楼房等重点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和管控,强化施工工棚、宿舍、临时围挡、深基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等安全管理,妥善整治挡土墙、山体边坡区域的老旧房屋。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控区域建立档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安全度汛。
三、密切关注雨情,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应对强降雨、龙卷风等灾害天气,对不利因素及时进行预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出现重大险情和安全事故按照威政办字〔2016〕43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上报。
***:鲁建电发[2016]13号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30日
***鲁建电发[2016]13号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