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部署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
1月5日上午,高新区召开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禁放限放工作。工委副书记程光磊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高新区禁放区域为:济青高速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的高新区辖区范围。禁放区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会议对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会议要求,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改善环境、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和职工带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在本单位负责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切实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高新区通讯》、“淄博高新”频道、高新区门户网站、高新区手机报等宣传载体,深入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报道燃放烟花爆竹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的理念,切实调动广大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自觉参与不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积极性。三是统筹协调,通力配合。各单位要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禁放限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禁放标识设置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禁放限放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人员。属于禁放区域和场所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进行看护,及时发现、制止危及本单位和重要设施安全的违规燃放行为。各园区、办事处要做好居民小区禁限放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好守护和劝导工作,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公安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切实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