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山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新要求,南山区民政局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运作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范围
在我局登记满2年(2013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的下列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申请参加评估,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将视为无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2014年度年检的;
(二)2014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三)2014或2015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社会组织申请重新评估必须在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如不申请重新评估的,可申请复查。既不申请重新评估,又不申请复查的,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以2013年、2014年的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主。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见***2-7)。
三、评估方式
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制的要求,区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及评估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评估委员会负责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的日常工作,复核委员会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评估审核工作。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机制,确定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总会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
四、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社会组织申请,参评资格审查,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机构出具初评意见,评估复核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确定评估等级并向市民政局报备。
本次评估工作具体程序及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一)社会组织申请参评。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逾期不接受申请。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需填写《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一式2份,直接报送区民政局(深圳市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0室)。
(二)培训动员。区民政局组织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及有条件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培训,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就培训事宜进行讲解。(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评资格审核。区评估办公室对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四)社会组织自评。11月24日前,资格审核合格的社会组织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向评估机构报送自评材料。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实地考察初评。11月25日-12月25日,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分组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出具评估意见。
(六)审核及公示。复核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
(七)确认并发布公告。区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牌匾、证书和奖金。
五、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在有效期内,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可以优先享受政府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有关政策及获得评优评先资格。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从3A以上社会组织中选取具有突出亮点的社会组织作为示范基地,建成一批可学、可看、可示范的优秀典型。同时,加强培育扶持、宣传推介,形成品牌。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改进政府管理模式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密切配合。
(二)对照标准,认真准备。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参加评估的有利时机,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要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自评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按时报送评估材料。
(三)加大宣传,确保公正。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导,并对评估工作实行三公开,即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使被评估对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四)联系方式
1.南山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于静
电话:86077873
2.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总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桃李花园6栋4楼
联系人:赖小妮
电话:26567679 137****0309
传真:26566871
邮箱:mzjshzzzh@szns.gov.cn
***:1.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doc
2.深圳市社会团体运营规范.doc
3.深圳市社会团体指标体系.xlsx
4.深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规范.doc
5.深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标体系.xlsx
6.深圳市行业协会运营规范.doc
7.深圳市行业协会指标体系.xlsx
南山区民政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