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开发区经发局,各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
为充发挥我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工作站、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生物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科学院菏泽分院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科技创新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突出问题导向,鼓励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以满足一线防疫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集中优势资源加快研发攻关。鼓励山东省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共同体、山东省生物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院士工作站、菏泽市生物医药科创中心(睿鹰)、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等有关科创平台自主设立开放课题,吸引外地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先进技术成果参与我市疫情防控科研。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政策及时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技术合作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加强与已建立的合作关系的高校院所科研合作,利用互联网进行技术合作交流,加快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研发及技术成果应用进度,鼓励购买有关技术尽快转化发挥作用。对相关测试仪器、实验装置、产生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公益类创新平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放共享,即时提供给防疫一线无偿使用。
三、加强研发和成果应用管理
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的各类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展,严禁在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研发活动。在疫情防控诊治方面取得的有关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情况,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
四、加强***服务
各创新平台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关怀,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对在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的科技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和应用技术成果的企业,在申报2020年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时将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在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表现特别突出的,评为优秀等级予以重点支持。
菏泽市科技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