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经营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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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近日,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自2017年11月20日起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实施合并审查。
此次药品经营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合并审查范围主要包括: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到期申请换证和复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地址或仓库地址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及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
药品经营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通过实施合并审查,实现一次申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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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33: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