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行政效能投诉月活动公告
为配合南山区201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效能投诉月”活动,从6月1日至30日,集中受理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投诉的对象和范围
投诉对象:南山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投诉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包括:
1、违法设立或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的;
2、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
3、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政府服务承诺,工作效率低下,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
4、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投诉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5、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情权的;
6、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或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其他违反规定,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二、投诉方式
1、投诉电话:26542313(上班时间专人接听,其余时间转录音),传真:26542495。
2、投诉信箱:深圳市南山区监察局 监察综合室,邮编:518052,
3、投诉邮箱:nsqjcj@yahoo.cn
4、来访地址:南山区政府大楼A2124室。
南山区监察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