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从严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公告》,进一步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违法中介机构,通过制造假产权证、假购房合同、假***等,甚至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帮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公告》明确,对于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相关单位或个人均已触犯法律,一经发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于缴存人造假或委托不法中介或通过其他方式造假的,一经发现,该中心除要求当事人将其骗提、骗贷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也将对该职工的骗提、骗贷行为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并上报国家金融信息数据库、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今后,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公积金业务所涉及的资料的审核、查询与甄别,防范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也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29,网上举报:http://gjj.ta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