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届黑山县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18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及10个基层站(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协、县计生协会等1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
一、受理范围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超出巡察期限的来信、来电、来访将转到正常信访渠道受理。
二、反映渠道
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县科协,联系电话:5529553
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及10个基层站(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计生协会,联系电话:552933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特此公告
黑山县委巡察办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