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我省四家法律援助机构和三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受到司法部表彰
近日,司法部表彰了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我省海北州、海南州、大通县、互助县法律援助中心4家法律援助机构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海东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正金、同仁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萍、玉树县司法局局长旦巴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被评为全国优秀服务标兵。
近年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得以强化,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站点820个、县以上法律援助机构57个、接待大厅42个,援助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应援尽援原则,采取不断扩大受援面和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等措施,加大服务民生力度,五年来,全省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万余件,免费提供咨询服务13万余人次,15万余人次直接或间接接受援助。其中,办理农民工案件7869件,受理农民工集体上访案件600余件、群体性重大疑难案件100余件。办案质量实现零投诉,经费保障水平、人均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走在了全国前列,并成为全国首家将司法鉴定列入法律援助的省份。同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五年来,共向基层发放宣传资料320余万份、藏汉双语手册5万余册、便民联系卡2万余张,设立宣传栏1000余个,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
(省司法厅)